2007年3月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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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为矫正对象找回一个“家”
见习记者 李道演 通讯员 吴彤 戴方琴

  张晓松(化名),杭州江干区闸弄口街道的社区矫正对象,1990年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因在浙江省第四监狱里表现良好而获数次减刑,终于在2006年12月18日出狱。
  可是,当他准备迎接重获自由后的第一个春节时,却发现自己原先的住房已由江干区闸弄口房管站转租给了他人。
  “我才刚出狱,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本来就困难,现在连房子都没有了,这个春节可怎么过?”就在张晓松感到绝望和无助的时候,闸弄口街道司法所和天城社区及时伸出援手,为他解决了住房问题并办理了低保手续,让张晓松过上了一个幸福、安乐的春节。

  服刑16年  出狱后无房可住
  张晓松原来是杭州某百货商场的经理,1990年8月因私收赃款11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由于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积极服从改造,张晓松先后被裁定减刑累计5次,实际服刑16年4个月。
  2006年12月18日,张晓松刑满(有期徒刑已满,附加刑未满)出狱。当他满怀希望地回到家时,却发现自己位于濮家新村的那套房子已经住了别人。“家”没有了,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
  2007年1月24日,张晓松前往江干区闸弄口街道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同时向司法所反映了房子的问题。

  寻求援助  司法所社区联手解决
  闸弄口街道司法所的矫正工作帮教人员调查后发现:张晓松原先居住的房屋属于直管公房,后来张晓松入狱服刑,妻子与其离婚后也离开此屋,房租也就没人去缴了。之后,江干区闸弄口房管站便以未缴纳租金为由,将该房屋收回并转租给他人。
  考虑到张晓松刚出狱不久,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稳定的居所是让他尽快回归社会的最低保障,闸弄口街道司法所和天城社区迅速联系闸弄口房管站商讨解决办法。
  经过多次接触协商,最后由杭州市房管局、江干区建设局、江干区闸弄口房管站,以及闸弄口街道司法所和天城社区等各部门的负责人专门召开协调会议,决定由闸弄口房管站做好该房屋现有租户的思想工作,在2月15日之前腾出空房交由张晓松居住。同时,考虑到张晓松的经济状况,也免去了其欠缴的租金和滞纳金6万余元。
  另外,为了解决张晓松目前的生活问题、帮助其尽快适应社会,街道司法所和天城社区的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劳动保障部门,为他办理了“低保”手续。
  对此,张晓松感激地说:“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就如同是我的亲人一样,我一定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参加水电安装技能的培训,争取尽快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  追求司法人性化
  我省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开始于2004年5月,目前,全省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像张晓松这样的矫正对象,我们司法所每年都会接收到不少。”江干区闸弄口街道司法所副所长张定告诉记者,截止到去年年底,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5人,其中缓刑33人,假释4人,剥夺政治权利7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目前已经期满解除矫正21名,实际在册接受矫正的对象人数为24人。
  张定说,社区矫正工作是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司法所在与公安派出所、社区的密切配合下,对矫正对象严格执行监督考核制度的同时,更注重谈话教育,通过各方面的心理疏通和排解,增强他们融入社会的自信心。同时,社区矫正还通过开展针对性的教育来解决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